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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拟撤销部分医药企业及相关产品挂网交易资格

2021-05-31 11:04970
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9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4号)等文件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于2021年1月15日组织相关医药企业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截至5月24日,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现将仍未提交《承诺书》的医药企业及相关产品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上述医药企业截止2021年5月31日下午17:30仍未提交《承诺书》的,将视为拒绝承诺守信经营。自6月1日起,在保障供应前提下,拟注销相关企业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账号,其已挂网的所有医药产品,拟予以撤网处理。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
 
1.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2.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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