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头条首页 频道列表

陆河县人民医院手术动力装置等设备招标公告

2021-05-19 14:02750
5月18日讯 陆河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或通过二维码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3-2021-00520
 
项目名称:陆河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4,278,328.00
 
最高限价(如有):4,278,328.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双极电凝;手术动力装置;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
 
2、标的数量:各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1
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套
3,495,000.00
2
双极电凝
1套
323,328.00
3
手术动力装置
1套
368,000.00
4
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
1套
92,000.00
 
(1)简要技术需求:
 
设备主要用于腹部、胎儿心脏、成人心脏、新生儿、小儿、血管(外周、颅脑、腹部)、小器官、骨骼肌肉等方面的临床诊断和科研教学工作,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具备持续升级能力,能满足开展新的临床应用需求。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序号1“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是核心产品。
 
本项目序号1及序号2设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序号3及序号4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到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属性:货物。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三)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六)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或通过二维码链接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24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招标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到以下地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河县人民医院
 
地址:汕尾市陆河县城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 0660-5514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嘉安、梁云亭
 
电话:020-37860522/37860515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同类
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2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

0评论2023-04-04235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 5月1日起实施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3年2月14日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局 长:胡静林2023年3月13日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

0评论2023-04-04226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

0评论2023-04-04231

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相关检验机构: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3〕5号),现将202

0评论2023-04-04219

我来说两句
抢沙发
 
已经到底线啦